问题 | 协警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协警通常无法成为构成贪污罪所需具备的主体要素。
贪污罪所特指的犯罪行为实施者主要包括国家公职人员或经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授权委派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 而协警作为协助执法的辅助性工作人员,并不符合上述法条中所规定的主体类别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