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一定要找到受贿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理行贿犯罪案件时,并不一定需要查获受贿者。
只要具备充足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行贿人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财物等行贿行为,且其主观上带有谋求非法不正利益的目的,即可对行贿行为进行认定并量刑。 即使在案件中未能查获到受贿者或者未能追究到其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也并不影响针对行贿者单独展开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定罪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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