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是否是共同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这种情况下,需要满足两点条件:首先,参与者均需享有贪污罪的主体资格; 其次,他们须通过利用各自工作中的便利条件,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在这类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各个共犯之间必须存在着共同的犯罪意图,并共同实施了相关的犯罪行为。 例如,在贪污活动的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有人负责策划、有人运用职权进行实际的侵占行为、还有人负责掩饰犯罪事实等分工合作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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