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怎样不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案件而言,不起诉的决策往往基于以下几种情形:首先是检察院经过细致审查,发现相关证据存在明显欠缺或者存疑之处;其次,若案件中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话,检察机关也会视情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在事件发生之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提供重大立功线索,这同样可以成为检察机关斟酌不予起诉的重要因素;最后,若涉案嫌疑人能够诚恳地向受害者道歉,获得对方的谅解,这种情形下检察机关也可能会慎重考虑不起诉意愿。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最终是否决定不起诉仍需根据检察院的全面评估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