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追诉期是犯罪之日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以及时效中断的情况如下:追诉时效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进行的特征,则应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时起计算。
此外,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的话,对于前罪的追诉时效将从犯下后罪的那一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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