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受贿三千元以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为违法行为医生受贿金额(价值)三千元及以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其数额较小,且医生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无法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其立案起点为三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的,立案起点为一万元。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第八条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