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挪用企业资金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企业资金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其职位的便利下,私自将本单位资金用途于个人使用或借予他人,当涉及金额达到数额较大且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资金数额较大并且用于盈利活动或者非法经营活动时,所应承担的司法责任。
在量刑标准上,若行为人实施了数额较大且长期拖欠不还的资金挪用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对于实施数量巨大的资金挪用行为者,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金额特别巨大的话,刑罚则可能会从七年有期徒刑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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