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关系中侵占财产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雇员将其从所受雇于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所处取得的财产施以侵占之行径是否足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主要取决于此类侵占行为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各项构成要素。
具体而言: 1.第一项需深入剖析的要素是客体要件,即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财产所有权,这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所确立的规定; 2.从客观要件角度来看,本罪在实际运作中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所享有的方便资源,秘密窃取并占用本单位财产,且涉案数额大有可观的这种犯罪行为; 3.关于主体要件,必须明确指出的是本罪的实施者是特殊主体,按《刑法》规定,这些主体是指那些从事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相关工作的人士; 4.最后,本罪在主观层面上必须是实施者直接出于主观故意并且怀揣着侵占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财物的不良意图与冲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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