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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立案如何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构成挪用资金罪者的惩戒标准,即行为人在其职务权限内,恶意挪用特定单位的资金,该种犯罪行为主要侵害的是被挪用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并非其所有权。
不论行为人最终将这些资金据为己有或是转借他人使用;
仅需观察到资金逾期未能归还至原单位、或者被用于盈利性活动或非法用途,便可以依据涉案金额以及挪用时长,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至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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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