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能否假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强奸罪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资格时,必须要结合实际案情作出综合考量。
从普遍的法律规定来看,对于那些因涉嫌强奸罪而被判定为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只有当其服完原定刑期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并且在拘役期间认真遵循相关法规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深刻认识到自身过错并表达出忏悔之意,经评估后确认其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时,才可能获得假释的机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罪犯曾经因为其他严重犯罪行为如累犯或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涉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等而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那么他将失去假释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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