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里规定性别了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专属刑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的具体条款,对于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并没有进行明确的性别的限制。
在该法条的描述中,虽然提到了“强奸妇女”以及“奸淫幼女”等词汇,但是并未明确指出实施这些行为的犯罪主体必须为男性。 因此,从法条的文字含义上理解,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既可能是男性,也有可能是女性。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由于男女之间生理构造及社会观念的差异,女性作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相对较为罕见,但这并不影响法律对其性别中立性的规定。 因此,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强奸罪并未对犯罪主体的性别做出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