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怎么做才算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这一特殊罪名,通常是指男性在非法手段的支持下,如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威逼手法,不顾及女性意愿,而强行与之发生不合法性的性关系。
然而,判断此种犯罪的核心标准在于相关行为是否真正地侵犯到被害人的自主权和决定权,以及实施者是否采取了强制性的手段。若男性在明知对方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实施性行为,那么他便有可能触犯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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