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就有前科 |
分类 | 刑事辩护-无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拘役刑罚并不一定代表着个人拥有犯罪记录。
拘役,是指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主管下,对于现行的或者可能存在严重风险的犯罪分子实施的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措施。 然而,这仅是初步的强制手段,后续还需历经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诸多法定程序后,若犯罪者最终被法院判定为有罪,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留下了前科。 反之,若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无罪、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被判无罪,则其将不会留下任何前科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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