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被依法逮捕之后依然存在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此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评估和判断,譬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情节的复杂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存在的再犯风险等等因素均需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若涉嫌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可能面临的处罚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抑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既能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又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那么通常情况下便可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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