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应当由谁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律代表、亲朋好友或是律师等都有权力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如今的拘留环境并设置取而代之的候审活动。
这种以候审代替直接拘留的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审判程序的妥善进行,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被拘留者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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