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审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乃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依法享有。
他们通常需要向负责案件办理的办案机关递交一份详细且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书,阐述请求被批准的具体原因,如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症、无法自主生活,或是有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亦或是已达羁押期限,但案件仍未审结等情况。 办案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的合理期限内作出决定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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