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拘留期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当过往经历的拘留期限已经期满之后,想要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往往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事实上,拘留作为一种较为短暂的强制手段,其意义在于限制嫌疑人的自由从而保障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 当拘留期限已经超出时,也许案件已经转移到了更为深入的阶段,例如逮捕阶段。 然而,尽管如此,假如在案件后续发展过程中有新的变量发生,并且符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全然不可能实现。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这项制度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法的嫌疑人,以及那些由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种种原因而需要获得相应保护的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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