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从哪里执行的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应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负责执行。
而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亦须在批准该项决定后,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交付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材料,以便后者能够依照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在收到相应材料后,执行机关需马上对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对象进行充分告知并严格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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