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逮捕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于逮捕之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有权利向相关案件处理机构进行取保候审申请。
在此过程中,处理案件的机关会对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地考量,然后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倘若获得批准,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承诺。 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之人务必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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