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取保候审怎么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因孕妇身份而希望获得取保候审之时,该孕妇的亲属或其辩护代理人有权向案件承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在申请书中必须详细阐述孕妇所面临的特殊困境及取保候审对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过程可能产生的影响。 案件承办机关将依据案件的严重程度、案情的复杂性、孕妇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权衡后再作出决定。 通常而言,符合法定条件的孕妇可以依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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