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样案子可以取保候审 |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各类案件之际,取保候审措施常被运用于以下几类特定案件中:一是罪行相对轻微,可能仅需承受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例者; 二是若潜在判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种,但经评估后预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者; 三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造成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 四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若案件尚未得以妥善解决,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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