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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公安叫去签字起诉不去可以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提醒您,在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如果公安机关通知您前往签署起诉书却未能按时到达,这将被视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可能导致您的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并将强制措施更改为羁押状态。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其次,当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再次,在接到传讯通知后,务必及时到案;
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最后,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两项规定,且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情节轻重,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书面检讨,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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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2: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