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取保候审需要啥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没有被逮捕或是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的责任,会指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他们可以随时应传而至,在这种情况下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来说,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再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增加社会危害性的;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满,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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