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逮捕之后仍然具有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满足诸多法定的条件。
逮捕作为一项重大且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若出现诸如犯罪嫌疑人体质状况堪忧、生活无法自主完成,又或是主角为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情况,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抑或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时,只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便可进行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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