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折底刑期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与刑期的折抵问题,实际上并无直接关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我们可以得知,取保候审乃是针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特殊情境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法律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得以顺利开展,而并非成为刑期的一部分或替代刑期。因此,无论何时何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他们所应承担的刑期都不应该因取保候审这一措施的存在而有所缩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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