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上法院 |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法上的强制手段,往往是依据司法机构,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之意而作出的决定。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这一举措可以在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中实施,其中涵盖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假使审判机构认为涉刑人员或者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便可依法决定采纳此项措施。因此,取保候审并非必须等待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后才能执行,而是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涉案人员或被告的实际状况,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灵活地做出是否适用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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