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能做再次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实施取保候审。这些特定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者;其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引发任何社会危险性的人;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没有可能性引起社会危险性的人;其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后续处理的人。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过去曾接受过取保候审,并且在此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没有产生任何社会危害性,且满足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资格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实际状况进行综合考虑与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提交申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参与听证会等环节。此外,倘若再次取保候审申请得以批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着取保候审被撤销,进而被重新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总而言之,能否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与判断。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且程序合规,理论上来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均有机会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11: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