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是否仍需判实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定会被判实行实体刑罚。
实际上,是否会被判执行实体刑罚是由其犯罪情节所决定,与是否采取了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并无直接关联性。 当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且必须面临实质处罚时,相应地可能会被判实体刑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主要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防范和阻止未被逮捕或通过逮捕之后决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从而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根据保障书承诺保证遵守传唤,同时解除对其实施的羁押或部分解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