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自身及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再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对其自身及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最后,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况。对于广西地区涉及诈骗罪的取保候审申请,同样应当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然而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