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案件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行使范围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的情况等等。对于再审案件能否实行取保候审,这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和再审的实际目的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若在再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上述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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