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法院有权向公安机关调取诉讼材料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无权直接从公安机关调取材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一定的期限,即侦察阶段2个月; 
补充侦察一个月,如果派出所超过法定期限,迟迟没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向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反映,请求依法办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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