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对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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