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征购有哪些必要程序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收购流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厅有权制定收购方案; 接着,依法合规地将该方案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一旦获得审批,便需立即发布相关征地公告; 接下来,政府需要充分听取被收购者的意见反馈; 当确认了安置补偿计划后,将启动补偿登记工作; 最后,政府会向被收购方支付相关补偿款项。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述规定,经国家批准征收土地之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对此予以正式公告,并依法组织其实施。 在此过程中,县级人民政府若想要申请对某片土地实行征收,应先开展详细的实地调查,同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须将可能涉及的征收范围、土地实际状况、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以及社会保障等项目,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向公众公开至少三十天,认真听取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宝贵意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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