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的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征收及补偿准则,补偿内容涵盖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于征收房屋所导致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成本,以及因征收行为而引发的停工停产损失的赔偿。
每种补偿项目均具备相应的计算法则和标准,如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数额不应低于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当日,同等条件下被征房屋所在地区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2.房屋补偿收费(亦称房屋重置费用): 旨在补偿被拆毁房屋所有者的损失,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建筑结构和折旧情况划分等级,再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周转补偿费则是为了弥补被拆迁房屋住户搬至新的临时居所或寻找临时居所过程中的不便之处,依照临时居住条件给予相应的补贴,该补贴可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按月发放; 奖励性补偿费主要是为了激励住户积极参与房屋拆迁工作或自主放弃某些权益,住户可自由选择是否迁移至郊区,并不强制要求开发商为他们提供安置住宅等等。 被征收人有权利任选货币补偿方式,或者选择房屋产权转换方式。 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法,那么市政府或县级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且由其负责与被征收人共同算定并结算出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异。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各部分的补偿标准不同,比如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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