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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补偿款何时能到账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郑重强调,拆迁的补偿必须在被拆迁者进行搬迁行为之前落实到位。
这便意味着,我们应当遵行“先补偿再搬迁”的原则,这一点在拆迁流程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不容忽视或违背。
具体而言,倘若您所选择的是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获取赔偿,那么在签订完毕相关货币安置协议之后,直至房屋实际动工拆迁之前,您将会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项;
反之,若是您选择通过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的形式获得赔偿,则在签署了房屋安置协议之后,直至房屋动工拆迁之前,我们将一次性的给付您1至2年的过渡期费用。
当然,如果在1至2年期满后,安置房仍然未能按时交付您,我们也将按照协议内容再度支付过渡期费用。
请您特别注意,实施房屋征收行动前,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准则。
以至于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以及县级政府在向被征收者提供补偿后,被征收者必须要在双方协议约定或者相应的补偿决议所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向指定区域完成搬迁。
在此,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暴力手段、恐吓威胁或者违法地切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及道路通行等方式来强迫被征收者搬迁。
同样地,我们严格禁止任何与之相关的建设单位参加到搬迁活动当中。
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时间内既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亦未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并且在补偿决定所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进行搬迁,此时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以及县级政府有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同时,这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务必附带上补偿金额及其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与周转用房的确切地址与面积等详细资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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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1: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