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何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货币补偿措施,是指通过各种法规性的规范要求,邀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需要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详尽且科学的评估,最终给出一份包含多重元素且具有法理支持的补偿费用。
2.产权置换,亦称为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可以分为两种置换模式。 其中,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被拆迁人的房产价值进行全面的评估,随后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作为等价交换的对象。 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则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基准,在应安置的面积范围内,不计算差价地进行异地房产的调换。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即是指同时给予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 在实施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地方征收行政部门需拟定出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至当地政府审批,同时进行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 将收集到的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接下来,人民政府会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充足且专款专用; 最后,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布。 若在公布期结束后,没有任何人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那么便可以正式启动征收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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