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政府拆迁安置不满可以走什么途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拆迁安置引发的众多纷争,其主要的解决方式涵盖了行政裁决、依法审诉以及强制拆迁等方面。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者或被拆迁者与房屋租赁人之间未能达成合法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在补偿及安置问题上存在明显冲突的话,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诉讼将不会予以受理。在此情况下,建议相关当事人根据我国现行的《拆迁条例》之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进行适当的仲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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