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拆迁补偿什么流程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拆迁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其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依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向全社会公布相关通知公告; 紧接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拆迁人需积极主动地为被拆迁人和房屋租赁者提供详尽的信息宣传以及详实的解释说明服务; 然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妥善的安置方案。 通常来说,对于违反建筑法规定的违章建筑以及逾期未得到批准的临时建筑,是无法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的。 此外,针对拆迁补偿方式的分类,可以大致划分为一般性情况的补偿和特殊情况的补偿两大类别。 在一般性情况下,被拆迁人有权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通过结算价差来接受补偿。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被拆迁人可能并无选择权,只能接受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赔偿。 其最后一步则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租赁者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协议拆迁)。 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出现争议,则需要通过裁决程序来解决问题。 若裁决结果仍未能解决问题,则可能需要采取强制拆迁措施。 在此之前,拆迁人有责任就拆除房屋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提出申请,以确保相关证据得以保存完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 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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