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岁多的孩子就一定会判给女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首要原则的。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不变的情况,在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会全面地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比如女方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女方共同生活可能会对其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子女不宜跟女方一起生活。 其次,要是女方具备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且自身有足够的抚养能力,那么法院在综合权衡后,也有可能会判决由男方来抚养子女。 由此可见,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两岁多的孩子就肯定会判给女方。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只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才能做出最为公正、合理的抚养权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小朱是孩子母亲,她认为按照通常原则孩子应归自己抚养。但小李指出小朱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不适合抚养孩子,小朱称自己有抚养能力不应被剥夺抚养权,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以母亲抚养为首要原则,但并非绝对。 2、小朱若存在久治不愈严重疾病,这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法院会考虑。 3、小朱虽称有抚养能力,但自身疾病可能对孩子健康有影响,法院需全面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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