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拆迁房经双方同意可以用于抵债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若拆迁安置的房屋系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者,则此类房产原则上具备债务清偿的效力,即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属完整无缺。
然而,对于无法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房屋,则不被允许用于抵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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