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不满意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贵方对现有保险公司所给出的赔偿款项并不感到满意,那么首先建议您尽可能地与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深入、全面的交流以及协商。
在这个过程中,您应当明确阐述自身的需求以及观点,针对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提出自己立场鲜明且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同时,为了更好地推动双方之间的合作,也需要积极寻求可能的共识点。 然而,若经过充分的协商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便可考虑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以期借助其权威性和公正性,促使保险公司重新审视并妥善处理当前的问题。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专业的保险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让他们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最后,如果上述所有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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