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拒赔后是否解除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申请的赔偿请求不予批准,实际上等于宣布解除已签署的保险合同。
具体来讲,根据该法律条款(第十六条)中的第四款与第五款相关规定,除此之外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皆不得采取裁定拒绝进行理赔执行。 所以说,当保险公司做出拒赔决定时,也就意味着先前签订的保险合同已经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提出请求理赔时,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定。核定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合法要求,按照保险人通常给予赔偿的标准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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