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有关诉讼费用缴纳的相关规定,涉及到债务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原则上应由败诉方全部承担,然而倘若在诉讼过程中有律师代理行为发生,则对应的律师服务费用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该规定明确指出,诉讼结束后败诉者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程序性费用,除非胜诉方出于自愿愿意承担这些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负责支付。
然而,在民商事案件中,若某一方在诉讼中被列为被告,且在其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最终战胜原告的情况下,该被告有权向原告索要这部分律师费(法律明确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