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把人撞了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电动自行车撞击致行人受伤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规则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内的赔偿金额,则应当得到优先支付; 其次,若存在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行人损失的情况,若该起事故是由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产生的,且行人并无任何过失行为,那么机动车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再次,若有确凿证据表明行人存在过失行为,则可根据其过失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最后,若机动车一方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则其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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