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能立案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社会保险领域中,涉及到的争议确实有可能诉诸至法院进行裁决。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期间未能按时、妥善地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进而由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事发后无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补救处理,使得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权益所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那么此类案件将被法院视为具有合法诉讼资格并予以受理。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劳动者办理了完备的社会保险手续,但是却未能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那么在此情况下,无论是社保管理部门还是法院都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征收措施,因此,法院对此类案件将不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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