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税罪一般会受到怎样的惩处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规,第二百零一条明确规定了定为“逃税罪”的行为,即所谓的【逃税罪】。
该条款列举了纳税人可能采取的欺骗和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干脆不予申报,以此来逃避缴纳的庞大税款,当逃税额较多且占据应纳税额比重达到百分之十以上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要负担相应的罚金; 若逃税额极其巨大,且占据应纳税额比重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那么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对于扣缴义务人来说,如果他们也采取了上述手段,导致未缴纳或少缴纳已扣押、已收取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话,也会按照前述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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