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厂上班,下班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所有在通勤途中发生的意外都能被视为工伤。享有此项权益的情况仅限于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过失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或诸如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等运输工具引发的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
然而,若在通勤途中经历了其他类型的意外事件,比如由于天气条件恶劣(例如下雪天道路湿滑)导致的劳动者自身跌倒受伤,则无法依据法律规定被纳入“工伤”范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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