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侵权责任的主体类型有哪些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一、环境侵权责任的主体类型有哪些 1、政府责任型 政府责任型环境污染纠纷,其产生的根源是,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失职或过失等不当行为,致使污染危害由间接转化为直接,或导致污染滋生和蔓延。 2、企业责任型 环境污染纠纷的直接责任人是企业。正因为企业排污行为的存在,才直接导致污染纠纷的产生。 3、混合型责任 由于相关法律缺失或者政府滥用权利审批通过不合格的企业,也由于企业的生产等造成的环境责任。 二、环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由行为人所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所造成。污染环境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只有在二者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1、对环境进行污染造成环境破坏的,由环境污染者承担侵权的责任。 2、如果因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纠纷需要诉讼解决的,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污染者承担举证的责任。 3、如果环境污染造成公共利益受损的,是可以提起公诉诉讼的。 环境污染案件中,侵权人一般是承担民事赔偿或者是消除危害。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不服气,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天之内,向上以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自己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全权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