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判刑标准金额怎样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判刑标准金额怎样确定? 关于职务侵占的数额认定标准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以各地司法部门的规定为准,职务侵占的数额和量刑标准有关。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职务侵占罪量刑后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职务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法院量刑的基本原则是罪责刑相当,如果嫌疑人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量刑时当然也不可以完全忽略,一般嫌疑人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的,都能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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