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动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城市房屋动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城市房屋动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城市房屋动迁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四、城市房屋动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拆迁补偿政策都会提前进行公告,各地规定的补偿政策不会完全是一样的,有些是货币补偿,也有些地方实行的是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政策。在拆迁之前,征地主管部门会跟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标准在拆迁协议中约定的非常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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